中新網杭州11月10日電 (記者 施佳秀)9月以來,重啟限購,發布土地新政,同步上調公積金貸款二套房首付比例、商業性住房貸款二套房首付比例、暫停購房入戶……11月10日,杭州官方再次實施樓市新政,房地產市場調控再升級。
新政指出,11月10日起,實施進一步住房限購、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首付比例、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加強對首付資金來源審核、加強對土地競買資金來源審查。
其中,在限購政策方面,在9月19日已暫停該市市區限購范圍內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該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礎上,對不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該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該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該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明確在該市市區限購范圍內,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從不低于20%調整為不低于30%;擁有1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性購房貸款,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從不低于50%調整為不低于60%;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商業性住房貸款方面,明確在該市市區限購范圍內,對于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從未購置過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對于三種情形的居民家庭(申請貸款時實際沒有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40%。
對于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60%。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杭州接連出臺樓市新政,浙江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賈生華分析原因認為,此前幾個政策出臺后,市場的購買需求還是比較旺盛,庫存去化周期下降,從供求關系角度來看,做進一步的調控有利于穩定市場的預期和未來的發展。
賈生華表示,政策的反映需要一個過程,不會立竿見影,此次新政的出臺將會一定程度上冷卻市場需求,房價會下降,交易量會減少,隨著政策的累積效應發揮,市場的供求關系會發生逆轉。(完)